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是不能同時服用的,它們也不能同時使用。
一、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是不能同時服用的原因:
它們都屬於解熱鎮痛藥,雖然化學結構、作用機製有所不同,但同類藥物疊加會增加不良反應的發生率,所以是禁止這樣使用的。
二、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的適應症狀:
1、對乙酰氨基酚的適應症:
(1)適用於緩解輕度至中度疼痛,如感冒引起的發熱、頭痛、關節痛、神經痛以及偏頭痛、痛經等。該品因僅能緩解症狀,消炎作用無或極微,不能消除關節炎引起的紅、腫、活動障礙,故不能用以代替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各種類型關節炎。
(2)但該品可用於對阿司匹林過敏、不耐受或不適於應用阿司匹林的病例,如水痘、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(包括應用抗凝治療的病例),以及消化性潰瘍、胃炎等。應用該品時必要時還須同時應用其他療法解除疼痛或發熱的原因。
2、布洛芬的適應症:本品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、關節痛、偏頭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經痛、痛經。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。
綜上所述:布洛芬和對乙酰氨基酚不能一起吃,是因為這兩種藥雖然名字不一樣,但是都是同樣的作用機製,都屬於非載體類的解熱鎮痛藥。